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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社保行政执法主体问题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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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职工张某到昌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其所在单位欠缴其两年的社会保险费,要求单位补齐这部分保险。根据张某反映的情况,监察大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该职工反映情况属实,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作者 刘芳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5年第7期49-49,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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