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这份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是否有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简介】申请人:黄某被申请人:某公司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3月20日,黄某在某公司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月21日,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后,黄某未再提供劳动。2019年3月,黄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某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约20万元。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第5期52-53,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