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公安部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以下简称《条令》)进行了修订,新《条令》(公安部第134号令)已经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于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来说是一件大事。《条令》第七章第四十条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的管理模式和组训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实行警务化管理,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出处
《森林公安》
2019年第1期43-46,共4页
Forest Public Security
基金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QN17002)"森林公安民警晋升训练的警务化管理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