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拨改贷”后,水利工程贷款规定年利率为2.4%,借款期限,包括建设期与还款期,规定一般不超过15年。还款的资金来源为税前利润和部分折旧基金。项目建成投产后三年内,折旧基金的80%还贷款,三年以后,折旧基金的50%还贷款。根据以上规定和水利工程的特点,现提出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和水价计算及财务分析方法。当工程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方案后,根据施工期分年贷款和利率,计算出工程全部完工时贷款的本息总和。工程发挥效益后,用利润和部分折旧基金还款,以还款期最长15年为限,设不同的资金利润率,计算供水成本和利润,分年还贷款。通过资金流程分析计算,
出处
《水利经济》
1987年第3期44-45,50,共3页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