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7年1月1日至7月31日,华中电网因调峰弃水损失电量19954万度,其中:葛洲坝、丹江两电厂弃水损失电量17160万度。按36.5元/千度的水电售价计算,减少收入700多万元,按火电每千度耗标煤0.45吨计算,相应浪费标煤近10万吨,折合经济损失600万元。在国家煤炭和石油供应紧张,电力供不应求的形势下,葛洲坝等水电厂弃水现象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那么,弃水的原因何在?
出处
《水利经济》
1988年第1期32-33,共2页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