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爱情、婚姻和家庭是人类生活的基本社会形式之一,因而,爱情、婚姻和家庭作为古老而常新的伦理范畴,为历代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们所极大的关注.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关于爱情、婚姻和家庭的伦理思想产生以前,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关于爱情、婚姻和家庭的伦理思想在伦理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研究和探讨黑格尔关于爱情、婚姻和家庭的伦理思想,对于了解人类对这一领域的认识的发展过程以及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的伦理道德观无疑是必要的.
出处
《商洛学院学报》
1988年第1期22-31,共10页
Journal of Shangluo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