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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匡胤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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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陈桥兵变,赵匡胤黄袍加身后,决心以法治国。西川行营前军都部署的王全斌,是赵匡胤的功臣爱将。他在伐蜀中犯了“黩货杀降”罪,赵匡胤为了“为朕立法”,立即召还王全斌,给以降职处分。 赵匡胤说“劝惩,国之常典。”并规定,把指陈“刑狱冤滥”作为内殿起居的常设内容之一,并警告百官“不得将闲慢事应诏”,但却特别关照,“
作者 愈慈韵
出处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2期11-14,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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