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客运出租车在功能上是城市公交车的有效补充,具有公共属性。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出租车电召服务的出现成为可能,出租车电召服务获得发展的内在动力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对客运出行需求的多维特性像快速、舒适及准时等的满足;另一方面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对城市客运出租车运行效益的提升。我国城市客运出租车电召服务的问题实质是,电召服务模式创造的价值利益在出租车司机、出租公司、乘客及电召服务平台之间分配不均。为了推动出租车电召服务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四个建议:①整体规划,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使出租车有一个合理的出行分担率;②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能有效平衡出租车司机、出租公司、乘客及电召服务平台等有关各方责任、权利及利益的出租车电召服务运行规则,解决体制约束问题;③在城市的扩张过程中,加大对出租车待租点、电召呼叫终端以及出租车电召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解决城市客运出租车电召服务开展的硬件支撑问题;④积极引导,大力宣传,使乘客和出租车司机都能积极参与,形成习惯,有效提高城市出租车运行服务的效率。
出处
《交通建设与管理》
2014年第9X期223-225,228,共4页
Transport Construction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