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在农用土地改革后,基本上消灭了地主土地所有制,但是,新的土地所有制仍有局限性,如许多农场还同以前一样,具有规模狭小和分散的特点等。由于改革后的日本农业基本上还是靠人力和畜力作为动力,所以,尽管土地经营规模比较小,但这并不妨碍农场的正常运营,大量分散的农场反而增强了农业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随农业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在机械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后。
出处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1992年第5期47-48,共2页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n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