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驻泊医官制度是宋代地方医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驻泊医官初设时间不详,徽宗朝为解决翰林医官局冗员问题,向地方差遣驻泊医官,由此制定除授、磨勘、俸给等方面规定,逐步完善该制度。政和年间,驻泊医官主要从翰林医官局的翰林医官至翰林祗候九阶官员中差遣,其后太医局与地方医学生员也在其列。驻泊医官地位低下,因其可理为官户、升迁快而成为转官的阶梯,导致除授中的弊端。驻泊医官以诊治病人为主要任务,还参与其他救助事业,有助于增加地方医疗资源,但各州郡驻泊医官数量有限,其作用尚不可估计过高。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南宋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信仰与地方治理研究”(17YJA770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