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司、司农寺、户部及御史台是宋代中央管理救济鳏寡孤老事务的具体机构,其中三司负责赏赐鳏寡独老事宜,司农寺管理恤养钱米。元丰改制后,户部取代三司及司农寺,负责救济政策的制定与救济钱米的调配。御史台负责监察监司、监督救济政策的落实。路级监察机构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及提举常平司对地方州县的救济工作具有指挥权与监察权。地方州县作为基层管理组织,既要负责救济对象的统计、验证,也要筹措救济费用、修建救济机构、改进中央救济政策。宋代各级救济管理机构组成了分工明确、纵横交错的管理网络,为救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6YJC770021)“宋代养老制度”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