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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无巨细 安全为先——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毒豆芽”系列案件查处的启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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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9月14日,原江苏省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例行抽检和样品检测,查出南通市通州区某农贸市场销售的豆芽含有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标准规定要求的禁用物质——氯苯氧乙酸(4-氯苯氧乙酸钠)。
作者 严峰
出处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第11期50-51,共2页 China Food Safet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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