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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茅台酒中的河南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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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0月22日,河南省洛阳铁路运输法院以被告人李新中犯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扣缴在案的赃款人民币504.79068万元、赃物购物卡6张、53度飞天茅台酒(6瓶装)35箱又4瓶、53度15年飞天茅台酒(6瓶装)3箱又4瓶,53度茅台水立方酒(6瓶装)10箱,53度茅台水立方酒(100毫升4盒装)6箱,予以没收,由扣缴机关上缴国库。
作者 江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19年第6期20-21,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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