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皇帝的新装”是正厅级官员王建又落马后,对自己犯罪行为的一个自嘲式总结,形容自己给受贿、索贿、贪污等罪行披上了“合法外衣”。喝水用九龙杯,佩戴“开光佛珠”,车牌尾号是“111”……身为云南广电网络集团当家人的王建又,先后受贿200余万元。2018年3月,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建又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2018年10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建又犯受贿罪一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出处
《检察风云》
2019年第7期20-2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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