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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女司机的转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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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是在美国,怀孕女员工并不会自动地获得岗位上的调整。为此,一位UPS货车女司机将公司诉上了法庭。女司机怀孕申请转岗其实,无论是调整岗位还是不调整岗位,都会引发有关歧视的争议。有的女员工担心一怀孕就被调离核心岗位,生产后回来就发现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因此,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反对歧视孕妇法案》。这一法案规定,公司不得因为女工怀孕、哺乳育儿或者其他医疗状态,而对女工采取调岗、降薪等歧视行为。然而,有担心调岗的,就有希望调岗的。佩姬·杨(Peggy Young)是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的一名货车司机。
作者 林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19年第11期34-35,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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