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男子在交警支队偷手机获刑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选题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类型:盗窃罪2019年1月5日,被害人在业务窗口前排队等候时,因捡拾掉落在地的证件,将自己的手机随手放置在柜台上,离开时忘记将手机取走,随后他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在柜台周围寻找。陈某排在被害人的边上,他刚办好业务正准备离开柜台,这时他突然在柜台上发现了被害人正在寻找的手机,那是一只玫瑰金色的iP hone 8 PLUS。
作者 陈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19年第13期47-47,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