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洗钱”不成终获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选题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类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2018年初,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认识了朋友'阿杰',了解到'阿杰'正在经营一家公司,主要业务系利用多个支付宝账户为赌球、赛车等博彩公司代收款,按百分比获取抽成收益,即常说的'洗钱'。林某某认为这是一个赚大钱的好方法,可以'人在家中坐,钱财滚滚来'。2018年底,林某某通过QQ群搜索关键词,购买了大量'四件套'(即银行卡、U盾、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复印件).
作者 王文娟
出处 《检察风云》 2019年第16期44-44,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