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四审”难逃一死的国企官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5年1月10日,历时7年、曾被两审判处死刑又被最高院发回重审又上诉的原兰州连城铝厂连海综合开发公司总经理徐光明受贿、行贿案终于有了结局,'迎接'他的,是注射死刑。东莞'考察'捞取300万兰州连城铝厂是甘肃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1992年8月,时任连城铝厂连海综合开发公司经理的徐光明,受连城铝厂厂长魏光前指派前往广东东莞考察房地产生意。
作者 严森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19年第17期60-62,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