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其中2018年为'治标',全国累计'扫除'涉黑组织1082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2019年为'治根',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为'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出处
《检察风云》
2019年第18期60-6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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