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票据纠纷案件案由的确定问题引入:甲以票据丢失为由申请公示催告,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但甲尚未向付款行请求付款。乙认为自己是最后的合法持票人,遂以甲构成侵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损失。法院将该案案由确定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否得当?审判实践中,当事人诉请模糊,诉求对象混乱,案由难以把握确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票据公示催告程序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而终结。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90-95,共6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