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审与裁判文书是实现裁判公正的关键环节,可以喻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两驾马车"。司法活动是一个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决是非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中,证据出示在庭审,法律适用在庭审,辩论发生在庭审,庭审就是司法过程的主"战场";而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的最终载体,通过庭审法官完成了审判的实质性过程,而通过裁判文书则充分再现了庭审的公正性,展现了事实认定和法律认定的合法性,体现了判决对当事人的说服性。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115 73-,共2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