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是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刑事司法公正所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也为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以审判为中心亦称为审判中心主义,其内涵是指审判阶段特别是庭审环节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要求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护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4-8,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