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实务中,一般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一人公司。相较于其他一般公司形式,一人公司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其股东的唯一性,且因为股东的唯一性,其无法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相互制衡的机构设置,公司与股东之间在财产、营业、人员等方面不易显著区分。1因此一人公司一旦涉及诉讼,诉讼相对方一般会提出法人人格否认的诉讼请求。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59-62,共4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