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解决申诉"难"、申诉"滥",2007年民诉法对民事申请再审进行了诉权化改造,随后对民事申请再审又作了完善修改,从制度层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利用申请再审纠正"错案"的权利,敞开了追求"正义"的大门。与此同时,对R中院民事生效裁判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案件数在几年内增长迅速。生效民事裁判当真有如此多当事人眼中的"错案"?如果不是,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异常增长现象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77-82,共6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