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微信作为一种实时通讯工具,在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包括借贷在内的多种法律关系,都是在微信中建立起来的。那么,微信聊天记录这种新兴的形式,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就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笔者拟通过此文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采信理出一个思路。一、问题的提出2014年秋天。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70-72,共3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