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法院工作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刑事审判程序等方面。当前,刑事审判程序运行现状与改革目标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程序适用方面,表现为刑事庭审仍坚持职权主义为本,刑事诉讼仍以追求实体真实为基本的诉讼理念,职权主义的因素仍起着重要作用,立法没有确定明确地构建何种形式庭审方式的指导思想;简易程序适用率偏低,程序设计及实施中也存在一定问题;抽样显示,庭前会议平均适用率4.17%,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93-98,共6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
基金
2015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