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职工因第三人侵权受到损害,因工受伤或非因工受伤,职工住院治疗,并需要一定的休养期限,此即为侵权法中的误工期限。此时,职工无法到单位上班,用人单位以职员未到单位上班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否要求侵权人赔偿该损失?实务中做法不一,本文拟从保险法和侵权责任法角度进行分析。一、保险法之分析-缴纳社会保险是义务也是法定权利,不能放弃(一)缴纳社会保险义务之定性—法定义务1.缴纳社会保险是行政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70-73,共4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