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与分包人往往约定背靠背条款,其核心系以"业主支付为前提"。背靠背条款的出现是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承包人希望通过这一条款转移部分工程风险,取得一定时间利益,并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应认可其效力。从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来看,背靠背条款本质属于附条件条款。为了防止背靠背条款被滥用,应当对其规制,主要是构建承包人的告知义务和注意义务,并在特殊情况下对分包人的时间利益予以特殊保护。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43-52,共10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