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子的《周易本义》是在程子的《易传》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二者关系非常密切,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显著。朱子对《周易》的解释是基于程子并且有所超越,其体例更加完备,其义理更加圆融。这实际上与朱子把《周易》看做卜筮之书的观念是分不开的。当然,朱子也将《周易》看做"明道之书",只不过朱子从史学的角度对《周易》的卜筮作用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理解。因此,朱子解易严格遵循卜筮体例,这使得其对义理的阐发更加条理化和"有理有据",也使得《周易》作为"卜筮之书"可以有效地被实践和使用,作为"明道之书"也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7期35-39,共5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