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教初创的时期是从公元2世纪到公元7世纪。早期道教是中国本土的第一个有组织体系的宗教,拥有独特的教众,还有对社会阶层清晰的区分体系以及对罪行的定义。尽管现在我们基本了解了道教中一些规范教众行为、规定不宜行为及罪行的教规教律,但我们并不清楚道教徒之间是如何交往的,也不清楚律令是如何起效和执行的,更不清楚惩罚是如何施加到教团组织的各个层面去的。再从更大的角度来看,我们还不清楚教团的权威是如何规定的,它由什么组成,谁拥有权力,这些权力怎样行使,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11期14-19,共6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