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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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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4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期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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