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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事项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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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至30元,具体由省级政府确定.据此,本市按照六个纳税等级、分别适用每平方米1.5-30元不等的年税额标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本市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降低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一至第五级纳税等级适用税额标准.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4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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