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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四大权利之三 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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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参与权指儿童享有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参与权既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也是他们的基本需要,当儿童能够得到促进其尊严感和价值感的方式对待时,他们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也就得到了加强。所以,儿童参与意识的培养是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儿童的参与权涉及尊重儿童意见以及表达自由等内容。
出处 《时事(初中版)》 2007年第3期55-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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