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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后税收政策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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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上海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2014年1月1日起,再次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营业税彻底退出交通运输领域。
作者 曾恩德
出处 《税收征纳》 2015年第1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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