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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简易征收的最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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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有四档:17%、13%、11%、6%,一般纳税人可以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适用3%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即增值税征收率目前只有一档3%,过去"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情况已经终结。
作者 秦文娇
出处 《税收征纳》 2016年第6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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