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6年8月7日财税〔2016〕89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
出处 《税收征纳》 2016年第9期41-4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