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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事集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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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将对201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关税减让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通知,自2016年9月15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首次降税。这些产品包括新一代多元件集成电路、触摸屏、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生产信息技术产品所需的专用零附件及原材料等。
出处 《税收征纳》 2016年第10期49-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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