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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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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0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现将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附件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中'化妆品'相关内容,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二、自2016年10月1日起,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以外购。
出处 《税收征纳》 2016年第11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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