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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重组税收优惠不能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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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而言,《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改制重组,同时适用不同税种的数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允许叠加享受。对于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则不能叠加享受。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得叠加享受的具体情形。笔者特别需要提示的是,企业改制重组,同时符合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和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不得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作者 晨竹
出处 《税收征纳》 2016年第11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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