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4年8月1日起,许多地方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审批权限由市级税务机关下放到县区税务机关,在管理分局设置出口退税管理岗位(初审岗),受理初审申报纸质资料、集中送交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受理;县区局设立受理岗,受理、审核出口退免税申报、集中办理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形成了县区局和基层分局防范骗税风险的两道“关口”,但外贸出口企业退(免)税审批仍由市局统一进行,这种管理模式对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促进地方外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政策、管理、工作磨合等原因,现行模式下出口退税管理存在的涉税风险逐步显现,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关注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