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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時的律令修定——律令格式編年考證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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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玄宗時對律令格式有過三次大的修定,史籍記載比較清楚,但亦有一些細節需要考證。本文延續之前幾篇的做法,先進行編年考證,然後就其中的若干問題予以探討。編年考證所用主要資料,與此前一樣,用簡稱替代,即《舊紀》——《舊唐書》卷八至卷九《玄宗本紀上下》;《舊志》——《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作者 黄正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 2016年第1期98-109,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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