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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西尾矿库“88·4·13”塌方事故的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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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8年4月13日,栗西尾矿库泄洪隧洞发生塌方,含有大量氰化物等剧毒物质的尾矿碴、废水,以每秒106立方米的流量,顺栗峪河汹涌而下,洛南县境内的栗峪河、西麻坪河、石门河下游及洛河87公里流程被严重污染。洛南县有16个乡(镇)56个村,2万多群众遭受突然袭击,损失极为严重。此外还波及到河南省卢氏等县,使得沿河两岸8,800多人生活用水和水产资源遭受毁灭性破坏。造成这次重大事故的原因是:对复杂的地质条件缺乏应有的认识,设计考虑不周到,施工质量低劣,库区管理不善。
作者 郑唯 田卫军
出处 《水土保持通报》 1988年第6期30-36,共7页 Bulleti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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