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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并举 我国驰名商标将实行申请认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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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从2003年6月1日起实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不再由政府批量认定。一向被企业经营者们当成“竞争法宝”的驰名商标称号。从6月1日起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批量”的评比认定,今后企业“驰名商标”称号的唯一作用是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更好地解决商标侵权纠纷。这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审议通过的5号局长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的最新精神。
出处 《牙膏工业》 2003年第3期12-12,共1页 Toothpast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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