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77、关于法治与人治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律是给别人定的,也是给自己定的。制定法律的人和领导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要模范遵守,严格执行法律;同时也要求别人都遵守法律,都按照法律规定去办事。用这种方法去治理国家,就叫做“法治”。反之,法律只是给别人制定的,制定法律的人和领导制定法律的人,不但自己不守法。
出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1981年第Z1期159-161,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