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与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相悖的种种不正之风,仍在有的部门、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个别的甚至已经发展到了严重违法犯罪的地步。对于党内和国家生活中的这些消极的乃至腐败的现象,若不及时、坚决地加以纠正和清除,势必妨碍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贻误四化大业。邓小平同志指出:对于不正之风'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要在加强共产主义理想和纪律教育,进一步搞好整党和抓紧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努力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运用法律手段这个锐利的武器同各种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尽快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