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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即泥洹”——慧远法师“法性”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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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性'是魏晋时期中国佛学的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以道安、慧远为首的庐山僧团从'本无'出发,认为有一个'不变'的至高精神实体,慧远在《法性论》中一个核心的论点就是'至极以不变为性,得性以体极为宗'。以鸠摩罗什、僧肇为首的长安僧团从'实相'出发,认为如、法性、真际三者名异实同,观有深浅,故有三名。实质都是'诸法实相',只是次第不同。慧远的'法性论'思想经过了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时期的流变,每个时期的论述中心各有侧重。但实质上都指向一个终极的精神主体存在,即慧远认为'法性即泥洹'。本文试图以般若学流变、法性论的提出与演变等方面对慧远的法性思想进行梳理。
作者 孙建生
出处 《中国佛学》 2016年第2期240-249,共10页 The Chinese Buddhist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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