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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法对涉外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计算及其帐务处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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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六讲无形资产的作价与摊销无形资产是指那些没有物质实体的固定资产,所以也叫无形固定资产。它虽然没有物质的实体,但对生产的经济效益有很大的价值,因此要进行严格的核算。在税法上所谓无形资产,一般系指专利权、专有技术、商誉权、版权、场地使用权和其它特许权等。这些无形资产,是在中外合营企业和外国企业经营中常发生的业务事项。根据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国企业受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版权、场地使用权和其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按照合理价格所支付的金额,从开始使用月份起,分期摊销。
作者 沈公尚
出处 《国际税收》 1988年第4期50-51,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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