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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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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值税是当前国际上一个新兴税种。增值税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活劳动创造的那部份价值即增值部份作为计税依据,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专业化生产。在税负上既有普遍性,又有合理性,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生产结构的合理分工,由于具有这样的优越性,西欧共同体国家已普遍实行,其他一些国家也正在研究,准备采用,看来国际上对增值税有逐步扩大推广的趋势。我国从1983年起开始在两个行业三种产品中试行。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
作者 王尔彦
出处 《税务研究》 1985年第3期2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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