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于1984年10月起全面推行,这是我国工商税制的一次巨大变革,是客观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社会主义税收理论和税制建设实践的再认识,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这次改革既表现为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的一个突破,又是我国所得税制的重大发展,也是我国税制由简单化税制再次走向多种税制的重大转变。实践以来,对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分配关系,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收到了显著效果,取得很大成就。但它毕竟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一项新事物,不可能一下子做到十全尽美,必须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