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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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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印花税无论在中国,在外国,历史都很久。1624年荷兰首先采用,至今已有320多年的历史。我国开征印花税也早在1913年,直到新中国建立后的一段时间里,仍征收印花税。西洋有句成语:'老税就是好税'。英国老经济学者穆勒也曾这样说过:'如果一种税,经过很长的年间,人们就觉不出它还是一种税'。这种说法固须批判,但也道破人们对于租税的心理。自从荷兰采用印花税之后,接着丹麦在1660年,法国在1665年,美国在1671年,普鲁士在1682年,奥地利在1686年,英国在1694年,俄国在1699年,相继采用,至十八世纪以前,遍及欧美各国。当前荷兰政府悬奖开征新税的设计,有人建议应当开征印花税。
作者 崔敬伯
出处 《税务研究》 1985年第6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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